新规元年,化妆品上市前你需要做什么?为了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组织对《条例》中与之配套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并将根据立法程序进行审议发布。 01 变化的有哪些产品? 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 03 03 02 02 02 儿童身体乳 09 05 01 01 02 百部防晒程 03 02 C 01 02 新功效产品 1 功效宣称 2 作用部位 3 产品剂型 4 使用人群 5 淋洗/驻留 02 变化的标签是哪些? 1.删除现行100号令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的标注。 2.对进口化妆品标签做了原则性要求,规定标签中涉及产品安全性、功效宣称等方面的内容应当与原销售包装标签内容对应一致! 3.不得对涉及产品安全性的相关内容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4.化妆品中文名称不得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进行命名,注册商标、表示防晒指数、色号、系列号,或其他必须使用字母、符号的除外。产品中文名称中的注册商标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的,应当在产品标签中对其含义予以解释说明。 5. 使用其他文字或符号的,应当在产品销售包装上使用规范汉字予以相应的解释说明,同一展示面上其他文字字体的字号应当小于或等于规范汉字字体的字号。 03 变化的功效评价 ![]() 豁免 通过视觉、嗅觉等感官直接识别(如:清洁、卸妆、美容修饰、芳香、爽身、染发、烫发、护发、脱毛、除臭、辅助剃须、剃毛等)的,或者通过简单物理遮盖、附着、摩擦等方式发生效果(如物理遮盖祛斑美白、物理方式去角质、物理方式去黑头等)且在标签上明确标识仅具物理作用的功效宣称。 特殊 防晒、美白/祛斑、防脱、新功效,必须在中国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机构评价和方法验证。 普通 保湿、紧致等,可自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评价机构。 ![]() 04 提前准备 新规的步伐越来越快,节奏也越来越快,化妆品企业真的要做好应对准备了,毕竟新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处罚力度大,处罚措施细致,而且处罚条款都是很容易触及的。本文将简要介绍监管2.0时代已正式发布的法规及实施日期。妆溯系统将根据产品上市前后的新规要求,逐篇给大家带来合规方面的建议。
一、新化妆品的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启用时间
二、新条例下新系统帐号开通资料要点
- 新授权书的样式(与旧系统开通时不同,删除了境内责任人负责质量安全和进口!),由于授权书需要国外公证签字并经中国大使馆认证,所以建议境外品牌方可以尽早开始准备,耗时较长。
- 质量管理体系、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质量安全负责人、工厂的资质证明(属于新增的要求) 注意:化妆品备案人注册人(即品牌方、委托方)需要有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负责人(新条例要求:应当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建议:没有相关体系的赶紧搭建起来,没有配备相关负责人的赶紧安排到位。否则5.1号起就不能备案注册新品啦,这对于任何一个化妆品品牌都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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