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新系统下的竞赛,质量安全负责人将左右战局?

五一小长假快到了,对于很多化妆品行业人员而言,关注的并不是放假去哪儿玩,而是《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


自1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发布以来,很多企业不得不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准备,整个化妆品市场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改革和洗牌。


对于监管局的这份“大礼”,众多企业主们应该抱着理性的态度看待和应对,转型和升级已是趋势所在,所有已经暴露的问题,应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化妆品新备案系统最关键的事情是什么?质量体系文件?不良反应监测?


都不是,关键是质量安全负责人。


有一些代工厂已经配置好人员,并认为这一步关键已经妥善,其实还不够!


有没有想过你的客户接下来会怎样呢?


对于小工厂小品牌来说,品牌授权给工厂自主生产?


若是这样,厂方将承担一切责任,无论是生产的质量安全,还是销售带来的一切责任,厂方必须自己承担!


另外,品牌作为委托方(备案人),需要聘请一位质量安全负责人,费用平均水平也要10万8万一年,也许你觉得高了,但根据目前对行业的状况了解,能找出符合要求的,若是这个价位能招来,那真的是偷着乐了。


当前按照行业300万备案记录,除去重复关联、注销等因素,保守估计品牌方或委托方不少于10万个。


全国5500多家化妆品生产企业,除去倒闭的一些,按5000家算。质量安全负责人,目前只有工厂有这个岗位,部分挂职的,部分半桶水的,很多都是企业老板或者经营上的问题,无法规范,真正懂质量安全管理的算一半也就2500个,半桶水真不是乱说的,看日常飞检就知道,药监飞检合格率估计不到1%。


按10万个品牌,2500个真正符合标准要求的质量安全负责人,剩下的缺口,应该如何呢?


关于质量安全负责人这块,相信不少企业领导者思考了许多,假如质量安全负责人不是那么多条件限制,也许大家轻松一些,不用委托方跟工厂上演抢人大戏。


品牌方(委托方)找不到质量安全负责人,就无法进行注册备案,无法注册备案只能授权工厂,工厂对安全责任又存在分歧,各有各需求,也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办。哪怕工厂愿意,但是质量安全负责人不愿意承担,那么是保留质量安全负责人好还是放弃这个客户呢?



建议:


现在的质量安全负责人都是统一条件,不管是工厂的还是品牌方的,工厂养一个这是必须的,对于大部分品牌方来说确实很难,就算找到一个专业符合,学历符合,工作经验作假,不懂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害了别人的同时也给自己挖了个坑。


不知道是写法规文件的人没想清楚还是没考虑到位,没有把注册备案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细分到工厂方和品牌方。


按照目前行业发展的速度,工厂的质量安全负责人的确要提高要求,源头没做好,后期的风险就大了,但品牌方的质量安全负责人可以适当的降低一下门槛,先建立品牌方有这个意识,过渡几年,再统一标准要求都未迟。


按新规和配套的法规文件,意见稿也好,整体结合看,品牌方没一个真正懂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人还真不行,质量安全负责人一定程度上已成为新系统下企业竞争”的核心战棋”,但一时间也不知道去哪里找,能兼任多家企业倒还好解决,总而言之,继续等后面的配套文件出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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