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终身禁业处罚

近期,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显示,厦门香普尔日化有限公司因无证生产化妆品,其法定代表人被终身禁业,企业合计面临超400万元的罚



全国首例


据报道,厦门香普尔日化有限公司(下称香普尔日化公司)因无证生产儿童化妆品,被罚没约409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处以15.84万元罚款及终身禁业。值得关注的是,这是全国第一起化妆品行业终身禁业处罚案,引起了全行业的广泛关注。


处罚案件信息显示,2021年4月21日,根据举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发现标示台湾地区厂名厂址的儿童沐浴乳等产品及用于生产的工具、原料、包材等。经抽验,被扣押产品中有四种儿童化妆品不合格,洗手液菌落总数超标。

调查显示,自2018年10月以来,香普尔日化公司在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受邱永超委托,根据其自有配方及购买原料,委托他人加工生产沐浴乳、洗发乳、洗手液半成品(160kg/桶),并用灌装机等设备将半成品灌装为上述化妆品和洗手液。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24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59条、《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36条的规定,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予以行政处罚:没收洗发乳266瓶、沐浴乳341瓶;没收相关包材、标签、原料;没收违法所得71.89904万元、罚款337.09752万元,罚没金额共计约409万元;同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谭立处4倍罚款15.84万元、终身禁业。


与以往行政处罚案件不同的是,此次除了对企业主体处以罚款外,还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4处罚和终身禁业。

据了解,《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加大处罚力度,增加“处罚到人”规定,情节严重者将面临“终身禁业”的处罚。



由此可看出,香普尔日化公司的违法行为属于是按“情节严重”进行了处罚。

“新规的实施无疑提高了企业违法成本,同时企业中的个人也无法置身事外。”有资深业内人士表示,终身禁业就是因为个人违法违规,终身不得从事化妆品行业。“也就是说,被行业彻底拉入‘黑名单’。”


此外,厦门市监局对香普尔日化公司的处罚还依据了《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即“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或者第十三条规定的,没收未出厂、未售出部分的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产品,没收已出厂、已售出部分产品销货款,并可处以该批产品货值一至五倍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二、三、四、六项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作为全国首例“终身禁业”的案件,具有典型意义和警示作用。“对被罚的个人来说,这次处罚应该是行业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了。”上述人士说,这也强化了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事关儿童安全,违法零容忍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香普尔日化公司之所以会受到严厉的处罚,与其违法行为涉及儿童化妆品关系密切。


众所周知,今年6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我国首个《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就明确表示了,“在儿童化妆品的监管上将依法从严处理。”


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业内人士向青眼表示,国家严管儿童化妆品,一方面与1月初“大头娃娃”事件以及新法规的落地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整个国家的基本战略方针有关。


“原本保护儿童就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尤其还是在当下国家鼓励生育的大势之下,国家各行政机构势必会对儿童相关产品的监管更严,以营造良好的儿童生长环境,促进生育。”该人士还建议,“儿童产品应该纳入特别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5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还宣布,“儿童化妆品为2021年下半年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品种之一”。


由此可见,儿童安全无小事,而此前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副司长戚柳彬在公开场合发表的“对儿童化妆品安全的关注,监管再怎么重视都不过分”这一监管思路,已落到实处。


随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和配套法规的相继落地,整个行业进入“最强监管时代”,部分企业因各种违法行为受到“顶格”处罚。


“现在有的企业领了‘顶格’罚单,但也有部分企业一年内数次受罚。”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仍有部分化妆品企业打着擦边球,钻制度的空子,扰乱化妆品消费市场。有的处罚力度较轻,使得违法成本较低,所以一些违法企业还在屡罚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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