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问题解答旧备案平台的产品信息应如何转到新备案平台? 答:通过新备案平台对相应产品进行历史产品信息补录。 操作要点:1.历史产品确认 2.按要求补录相关资料。 拟变更旧备案平台的产品信息应如何操作? 答:在新备案平台完成历史产品确认和历史产品信息补录后,再发起变更申请。 答:在新备案平台完成历史产品确认后,直接发起注销申请。 答:根据国家局35号、49号文要求,应填报产品分类编码、产品执行的标准和产品标签样稿。 另根据新备案平台目前运行操作的情况,产品备案人、境内责任人、生产企业信息、产品配方、检验报告等可与旧备案平台关联转至新备案平台,请注意关联信息是否正确。 在新备案平台补录产品信息后是否需提交相应的纸质资料? 答: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提交技术指南(试行)》提交相应的纸质资料。 产品注销后拟变更名称重新备案的,能否使用原来的检验报告? 答: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自行判断。如原备案产品涉及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生产企业等发生变化的,不得使用原检验报告。 答:按照法规要求,填写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修改备案事项内容并提交《普通化妆品变更信息表》及相应资料。 答:(1)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和《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的要求,应提交产品检验报告、检验申请表、检验受理通知书、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配方等资料。 (2)产品检验报告中载明的产品名称、企业名称等不影响检验结果的信息与备案产品相关信息不一致的,应当予以说明,并提交检验报告变更申请表和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补充检验报告或者更正函。 答:应填写产品中文标签“基本内容”以外,拟宣称或标注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