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诗兰黛被罚238万!?为什么?!1月31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了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诗兰黛”)因通过多渠道发布虚假广告被罚238.1671万元的信息,再度为化妆品品牌敲响了警钟。 ▍截自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2019年10月至12月19日期间,为推广特润修护肌透精华露产品,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多个渠道对外发布主要内容为“年轻指数+77%”和“柔润+17%,平滑+20%,透亮+15%”等表示产品功效的视频或者平面广告,并附以小字标注。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还查明,上述广告内容系基于当事人委托的第三方测试实验室出具的临床报告。广告中所宣传的“年轻指数+77%”“柔润+17%平滑+20%透亮+15%”等功效,系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样本、在一定限制条件下、配合防晒产品使用而取得的研究数据,且当事人以皮肤代谢产物种类数恢复的片面指标指代“年轻”的整体概念。 经专家论证会及走访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查明,皮肤代谢产物种类数的恢复并不等同于皮肤年轻程度的提升,且受试样本的年龄对皮肤代谢产物、柔润程度、平滑程度、光彩透亮程度等有较大影响,年龄越大,皮肤状态改善效果越明显。 同时,消费者调查结果表明,涉案广告中的小字标注不足以使消费者充分知悉相关产品功效的真实含义及前提条件,且广告内容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处广告费用一倍罚款,计238.1671万元。 从咨询雅诗兰黛官方旗舰店客服了解到,第六代小棕瓶即为雅诗兰黛特润修护肌透精华露,第七代小棕瓶则为雅诗兰黛修护肌活精华露。且“目前本店暂无第六代小棕瓶精华售卖,现售卖的是第七代小棕瓶精华。” 而在雅诗兰黛的官网上,并没有对产品标出详细名称和第几代,只是显示“小棕瓶精华”,其30ml售价为660元,50ml售价为900元,75ml售价为1150元。 ▍截自雅诗兰黛官网 事实上,雅诗兰黛因虚假宣传被罚早已不是新鲜事。 2021年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0万元,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2018年因“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11万元。 2017年因“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不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8.88万元。 ▍截自企业查 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背后,隐藏着多种原因。相关主体为了自身利益,在广告宣传上打“擦边球”,广告公司制作广告内容,平台方对虚假广告“视而不见”,这都是虚假广告的幕后推手。 随着行业各项法规的实施落地,市场监管更加完善,化妆品企业的违法成本也在逐年提升。而在当今时代技术的发展下,虚假广告的形式繁多且内容隐晦,一些广告商在短视频中插入虚假广告,想方设法逃避监管。违法所获取的利益,超过了违法的代价,更没有让整个行业形成对法律的敬畏。 应考虑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企业需要在严格监管下提升诚信和品牌含金量,实现优胜劣汰的市场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