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3月31日只剩下12天,备案人要加油了!

3月16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普通化妆品备案人有关产品年度报告、平台认领和资料补录等事项的温馨提示》(以下简称《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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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指出,凡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如不能及时向“新平台”(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年度报告、产品认领与数据补录等,将会被监管部门采取取消备案等措施处置。


这要求一出,必定会对许多商品的制造和销售造成影响。诸多业界人士认为,时间太赶,太多产品已无暇再做补充,有的产品干脆放弃,这也就意味着“大量的产品将会消失”。


依据《提示》提到的内容,备案人应在两个时间节点内,需完成以下三项事情。


第一:2022年3月31日。普通化妆品须在此之前提交年度报告,并领取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旧平台”)上的产品。


这里值得注意,不是所有的普通化妆品都必须呈交年报。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备案单位应在每年1月1日到3月31日之间,向新平台报送已满备案一年的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


这就意味着,只有已经备案满一年的普通化妆品,要在3月31日之前递交第一份年报。


此外,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1年12月24日发布的《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十七)》(以下简称《备案问答》)指出,在新平台上还有很多历史产品未被认领,没有经过确认的历史产品也不能提交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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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情况,《提示》还指出,到2022年3月31日之前,备案人还需在新平台,对旧平台上完成备案流程的历史产品进行认领;旧平台上在2021年9月15日之后未改正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备案产品,由备案人通过新平台主动注销备案或申请取消备案。备案信息在主动取消之前已经上市的有关产品,可以在有效期届满之前出售。


第二:2022年5月1日。按照《提示》,在原有平台上已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在新的平台上,必须在2022年5月1日之前,将产品的相关信息补充到新的平台上,其中包含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标签样稿、产品配方等信息内容。


如果备案人在上述期限内没有办理好有关手续,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备案问答》中明确指出,如果不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将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对其进行处罚,并将其告知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将取消备案。


第三:《提示》中强调,对未按时申报或补充备案材料的产品,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而对截至3月31日仍无人认领的旧平台相关备案产品,也由监管部门予以取消备案。


距离3月31日只剩下12天,留个化妆品备案人的时间不多啦!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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