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杜克被罚21万,又是涉及虚假宣传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一张罚单,称中美杜克(广州)护肤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美杜克”)因做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罚21万元。


图片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中美杜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其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悖。


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了该中心的“小本本”所谓“一对一指导”都是安排好的话术



中美杜克(广州)护肤研究中心是2018年7月23日注册成立的一家普通合伙型企业,经营范围有化妆品批发和化妆品制造等。2021年11月30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中美杜克(广州)护肤研究中心进行检查。


调查发现:

该中心于2021年9月10日编撰包含有“分解皮肤基底层激素炎症”“修复皮脂膜”“修复受损组织和细胞”“提高免疫力,代谢功能”“巩固修复角质层”等内容的话术指南文档,提供给员工使用。


并组织员工通过手机及微信号向消费者进行一对一推销,不断复制或重组上述内容发送给消费者,以达到宣传并销售化妆品的目的。


该中心以这种方式销售的产品,均属于普通化妆品。包括:


“臻颜密码寡肽表皮修护原液”

“天使修复霜”

“舒缓修护精华液”

“臻颜密码舒颜美容液”

“皙纯雪初美容液”

“舒缓保湿特护霜

“皙纯雪初凝润霜”

“舒缓保湿修护喷雾”

“微生态祛痘修护凝胶”

“微生态祛痘修护乳”

“微生态祛痘修护喷雾”

“多肽医用修复冷敷贴”

“蛋白肽水光面膜”

“舒缓保湿洁面乳”

......


执法人员介绍:


中美杜克(广州)护肤研究中心组织多名员工通过微信向大量消费者进行一对一宣传的行为并非偶发,而是有组织且针对不特定消费者的商业宣传行为。


图片


该中心在无任何科学依据或引证资料的前提下,向消费者宣传其销售的化妆品具有“修复皮脂膜”“提高免疫力,代谢功能”等功效,误导消费者,应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宣传行为。


2021年11月30日被执法人员查获时,中美杜克(广州)护肤研究中心通过商业宣传获得的违法经营额为85034元。


2022年3月3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认向中美杜克(广州)护肤研究中心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在法定期限内该中心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没有要求听证。在调查过程中,中美杜克(广州)护肤研究中心积极配合调查。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认为,中美杜克(广州)护肤研究中心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3月17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责令中美杜克(广州)护肤研究中心停止使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并罚款21万元。


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共查处化妆品案件12969件,罚款金额为13739.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418.16万元。平均每起违法案件罚款1.17万元。


“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是个‘低风险高回报’的行为”,某业内人士告诉化妆品观察:“一般来说,这种宣传所带来的销售成果都比较可观,如果没被监管部门发现,那商家可以继续通过这种方式挣钱;如果被举报或者被查处了,罚款的金额跟销售金额相比也不值一提,商家也还是赚了。”


声   明

本公众号所发稿件、图片、视频均用于学习交流,文章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观察、中国消费者报文章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小编或后台联系删除。


文章分类: 行业资讯新闻资讯